知网论文检测样例--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对会计处理的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的颁布与实施,最为直观的影响莫过于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
由于新准则中增加了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并且将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而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也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划分为金融工具,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进行确认与计量。因为这一类投资大部分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成本计量,所以其核算只要将“长期股权投资”改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即可。假设2014年9月份阳光公司用900万元的成本价取得了通达公司10%的股权,该股权无活跃的交易市场,无法取得公允价值。
在取得投资时阳光公司按原准则应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通达公司 900
贷:银行存款 900
按新准则应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达公司 900
此外,与合并取得相关费用不再资本化,而是计入损益项目。
例如:阳光公司为取得科达公司60%的股权,增发5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公允价值5元,支付承销商佣金60万,发生与企业合并有关的审计与评估费用10万元。取得该股权时,科达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0万元。假定阳光公司与科达公司会计政策相同。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6000
贷:股本 5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000
(2)支付发行费用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60
管理费用 10
贷:银行存款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