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网站信息,研究生毕业论文需要用知网论文检测,即知网TMLC系统, 全称是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详见下文:
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实施办法》、《湖北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湖北中医药大学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授位工作,保证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质量,使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授位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望相关部门认真组织执行。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工作安排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须提交论文答辩书面申请,答辩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答辩。
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间:
答辩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8日,一般由研究生班级所在管理院系于答辩申请截止时间前两天集中受理。
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条件:
答辩申请人完成下述培养任务方可申请答辩。主要任务包括:
①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学位课及必修课七十分为及格)。
②达到研究生外语水平要求。
③按期完成开题报告。
④达到论文发表要求: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须在校期间以第一或第二作者身份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一篇;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须在校期间以第一或第二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两篇(其中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至少一篇)。作者排名列第二的,第一作者应为该研究生之导师。所发表论文须以湖北中医药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⑤完成学位课题研究。
⑥完成学位论文撰写。
⑦培养过程相关材料(个人培养计划表、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材料等)提交完成。
⑧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重复率在25%以下。
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内容与临床无直接关系或全部是动物实验研究,不予受理学位论文答辩;中西医结合学科(包括中西医结合基础和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内容与中医无直接关系或无中医内容,不予受理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3.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提交及审批程序:
(1)答辩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湖北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硕士研究生见附件1,博士研究生见附件2),送导师及导师所属教研室(或联陪单位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
(2)在规定时间内将答辩申请表、学位论文(简装本,一份)等相关材料送交院系办公室。同时将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所属专业的“学位论文电子版递交邮箱”,具体邮箱地址详见附件3。博士研究生还须提交盲审匿名论文3本。匿名论文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写作规范》(中医研字[2013]1号)要求进行书写和装订,但封面及内容中不能出现导师和作者姓名,以及其他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内容。
(3)院系组织专家对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进行审查,在院系意见栏签署是否同意答辩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汇总审查意见,将“论文答辩申请汇总表”(附件4)的Excel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论文答辩申请表交校学位办。
(4)校学位办汇总审查意见、向校学位委员会汇报审查结果并根据需要组织校学位委员会专家对有关申请进行复审,向各院系反馈意见并在网上公布审查结果。校学位办同时完成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校外双盲匿名评阅工作。
(5)校学位办向院系发放答辩专家邀请函、论文评阅(议)专家邀请函、学位申请书、论文答辩表决票、学位登记表等材料。
4.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有关注意事项:
(1)因硕士研究生的临床考核工作安排在四月上中旬,答辩申请初审过程中暂不将临床考核成绩列为必审内容,若申请答辩研究生四月上中旬未通过临床考核,视为答辩申请未通过。
(2)七年制学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暂不作发表论文数量的要求。海外学生申请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发表论文的有关要求按海外学生培养的规定及要求办理。
(3)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答辩申请者视同申请延迟答辩。答辩申请没有通过的研究生,由本人申请,硕士研究生在一年内、博士研究生在两年内可补行答辩申请一次。
(4)博士研究生完成开题报告(并完成相关材料提交)与提交答辩申请时间一般应间隔两个学期,硕士研究生完成开题报告(并完成相关材料提交)与提交答辩申请时间一般应间隔一个学期。
(5)申请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自检的时间为2014年3月26日到3月28日,具体自检办法另行通知。接受正式检测申请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2日,检测结果以汇总表形式向相关院系通报。
(6)根据《湖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在职人员)提前毕业暂行规定》(中医校字[2013]174号)精神,博士研究生(在职人员)学习年限一般不少于4年。在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允许部分学习成绩优秀、培养任务完成较好、学位论文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博士生(在职人员)提前一年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湖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在职人员)提前毕业暂行规定》的人员申请提前答辩须按要求填写并递交《博士研究生(在职人员)学位论文提前答辩申请表》(附件5),同时提交答辩申请相关材料。
(7)学校拟开展学位论文校外双盲匿名评阅工作,此工作从2014年开始面向博士研究生试行,2015年开始面向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正式实施。试行期间的评阅结果只作为论文修改的参考依据,不作为答辩申请的审核条件。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
1.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
(1)2014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在四月二十八日至五月二十八日期间进行,主要完成应届硕、博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在十一月下旬进行,主要完成非学历(在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通过院系专家审查同意答辩的需由院系提出答辩小组成员及论文评阅人、同行评议专家建议名单,答辩的时间、地点等安排。并于答辩前一周由学生所在管理院系将汇总后的“学位论文答辩安排申报表”(附件6)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备案。申请人同时在院系领取授位申请相关材料。
(3)论文答辩人最迟应在答辩前一周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专家,最迟应在答辩前十五天将学位论文及《论文评阅(议)意见书》送(寄)达论文评阅(议)专家并将意见书及时收回。
(4)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应至少提前两天、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至少提前三天在学校范围内张贴学位论文答辩通告。
(5)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及时将学位论文评阅(议)书、学位申请书、答辩记录和表决票整理后送交答辩人所属院系。院系将研究生答辩材料及学位申请材料整理后于答辩截止后一周内交校学位办。
2.学位申请工作:
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须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后方可授位。
(1)答辩人需按时提交学位申请书及有关答辩材料方能参加学位评定。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同申请延迟授位。根据工作安排,答辩工作截止一周后即全面启动学位评定工作。
(2)学位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由所属院系统一提交):
申请硕士学位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②论文评阅意见书(四份:两位专家,一式两份);③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三份或三份以上);④学位登记表(一式两份);⑤学位论文(一式五份)
另外,申请硕士学位需向所属院系提交学位论文,用于所属院系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专业分委会进行学位评定。申请硕士学位需向所属院系提交学位论文的份数详见附件3。
申请博士学位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②论文评阅意见书(四份:两位专家,一式两份);③学位论文同行评议书(八份);④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五份或五份以上);⑤学位登记表(一式两份);⑥学位论文(一式五份,申请参评校级优秀博士论文者另交五份匿名论文);⑦论文大摘要(一式二十五份)。
3.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申请工作:
根据《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中医校字[2013]99号)规定,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范围为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参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毕业研究生,须递交《申请参评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附件7)、《研究生优秀论文评审表》(附件8)及其支撑材料(发表论文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申请表与支撑材料装订整齐,连同学位论文一起递交所属院系。申请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博士研究生须同时递交五本匿名论文(论文封面及内容中不能出现作者及导师的基本信息,并删除论文中“致谢”内容)。
4.博士学位证须公示三个月(自正式毕业之日起),公示期间无异议方可颁证。
本通知未尽事宜仍按原有关文件或规定执行,请各院系及有关人员密切配合做好研究生论文答辩及授位工作。若于2014年度出台新政策将另行通知。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答辩工作的具体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