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安大学教务处网站信息,本科生毕业论文需要用知网论文查重,即知网PMLC系统, 全称是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通过同方知网的检测标准为重复率小于30%,详见下文:
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长安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长大研〔2013〕79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学校决定从2016届本科毕业生开始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及范围
2016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测工作时间安排
各学院(系)可根据学校及本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安排设定首次检测(建议每生检测次数上限为2次)时间,一般应安排在答辩工作前2-3周,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设定。所有检测工作必须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前完成。
三、检测方法
1.本次检测工作由教务处统一负责,学院(系)检测工作由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查重检测与管理的具体工作。
2.各学院(系)均设定有检测系统子账号,由指定的专人统一使用与管理。根据前期培训及具体操作要求,将待检测毕业设计(论文)提交到“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并下载和汇总检测结果。
四、检测标准、检测结果的使用及认定
1.各学院(系)应根据本单位的专业特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主要应包括学院检测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检测程序与方法、检测标准的确定、检测结果的使用、认定和处理等内容,并报教务处备案。
2.检测过程及检测结果应有完整的记录,最终的检测结果由各单位自行使用。对于涉嫌作假或者其他学术违规行为的,按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长安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长安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和《长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文件予以认定、处理。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在本单位内对师生进行广泛的宣传。
2.各学院(系)检测工作的分账号,只能用于本单位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严禁使用该系统进行收费检测或对其他论文进行检测。
3.各学院(系)在完成本年度检测工作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本年度学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教务处
二○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