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查重论文样例--美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的介绍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期间银行大量破产,金融体系重创,濒临崩溃。为恢复公众信息,稳定金融体系,1933年6月,美国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建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制度,成立联邦存款保险公司。1934年建立向储蓄信贷协会(S&Ls)提供存款保险的联邦储蓄信贷保险公司(FSLIC)。自1934年建立联邦存款保险制度到20世纪70年代,宣布破产的投保银行平均每年只有十几家。由此可见,联邦存款保险制度在稳定美国金融体系方面是有效的。
但是,1980年至1994年,参加联邦保险的存款机构大量倒闭,被关闭或需要资金援助的存款机构资产占整个银行体系的20.5%。这场巨大的银行危机被认为是存款保险制度道德风险弊端的暴露。随后,美国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1991年,美国出台《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FDICIA),这是联邦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以来最重要的改革。改革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存款机构的经营方式,赋予监管当局的及时干预的权力,在理论上减少了存款机构损失向存款人或FDIC的扩散。一方面降低了存款机构的道德风险,另一方面改变了存款机构审慎监管方式。从FDICIA实施前后问题银行的数量变化(见表2)中可以看出,银行大量倒闭的现象终止,存款保险基金损失减少,银行业快速恢复发展,表明对联邦存款保险制度的改革成效明显,有效控制了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
表1 FDICIA实施前后问题金融机构的数量变化情况
实施前 | 年份 | 1984 | 1985 | 1986 | 1987 | 1988 | 1989 | 1990 | 1991 |
数量 | 106 | 180 | 204 | 262 | 470 | 534 | 382 | 271 | |
实施后 | 年份 | 1992 | 1993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1998 | 1999 |
数量 | 181 | 50 | 15 | 8 | 6 | 1 | 3 | 8 |
资料来源:FDIC(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