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查重论文样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国内历史发展综述
我国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历经三次变迁,对比研究发现,新准则在框架上,名称上,以及基本概念上都有明显改变,更适合我国法律和国情。最大的区别在于会计处理上,即换入资产入账价值和交换损益上不同,披露要求方面也不同。
1999版的会计准则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分为同类和不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类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不涉及补价和涉及补价来确定非货性资产交换换入资产入账价值和交换的损益,涉及补价的又分为支付补价和收到补价两种情况。不同类资产交换也像同类资产交换一样进行了详细划分。对于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无论是否涉及补价,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之差计入当期损益,换入资产成本的核算较为复杂,这里不再阐述。不同类资产的交换在涉及到补价的情况下又按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计量分为三种情况,换入或换出资产公允价有一方可信时换入资产成本等于换入或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可信一方,损益的确认为换入或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可信一方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两方均不可信是按账面价值计量,不确认相关损益。在涉及补价时相关损益和换入资产成本的计量较为复杂,这里也不作详细阐述。2001版的准则取消了公允价值概念,也分为涉及补价和不涉及补价两种情况,换入资产成本一律采用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计量,在企业资产交换不涉及补价和支付补价的情况下,均不确认相关损益,换入资产成本的计量上也差不多,只是支付补价时换入资产成本还应加上相应的补价。2006年版重新引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引入商业实质概念。主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量换入资产成本,同时兼用账面价值计量模式进行衔接,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