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查重论文样例--食品安全的概念界定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害等副作用,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任何等级的危害。食品安全概念的首次提出,是在1974年11月的世界粮食大会上,联合国粮农组织在这次会议上通过了《世界粮食安全国际约定》,并提出食品安全的概念,但是并未对其做过多的解释。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把食品安全定义为“没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后。《食品安全法》出现,并代替《食品卫生法》,形成了现在的概念。
从技术操作角度看,可以把食品安全看作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在国内,由于《食品安全法》代替了《食品卫生法》,关于食品安全的概念多由食品卫生演变而言,但从本质上讲,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有着明显的区别。食品卫生,是指食品干净、未被细菌污染,不使人致病,而食品安全的范畴远大于其,不仅囊括食品卫生这一层面的内容,也包括使食品保持安全状态所采取的各种管理方法和措施。所以,同食品卫生相比,食品安全的范畴更广,更加注重食品标签方面的真实、全面、准确性,更加注重食品认证和商标管理,更加注重食品食用方法的特殊要求,更加注重全过程的、综合性的防控。此外,食品质量是指食品品质的优劣程度,有优等食品和劣等食品之分,而食品安全则没有这样的区分,是一个绝对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