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查重论文样例–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问题之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知网查重论文样例--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问题之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随着广州市经济发展及人们对食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广州市十分重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构建,严格遵守国务院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负责的原则,明确食品安全监管各个环节的监管部门的职责,实行分段管理,强化品种管理,提高各部门协调工作能力和效率,努力建立从食品“生产源头”到“消费终端”的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在这样一个食品安全监管检测体系下,广州市食品安全有所保障,但是在各种复杂因素综合作用下,依然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可能。根据走访调查结果看,目前广州市食品行业存在的较大安全风险隐患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非法添加。从实际情况看,非法添加的情况主要表现有:辣椒油、辣椒粉、花椒等调味料制品中使用“罗丹明B”染色,这类添加物是不能食用的物质,在上述调味料制品中使用了此类物品,极容易危害食用者健康;在奶粉等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此类非食用物质可以提高是生鲜乳的蛋白质含量,从而降低生产制作成本,但是对食用者损害是极大的,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如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进行畜禽饲养时,在饲料中添加“廋肉精”类药物,能够明显的增加畜禽的廋肉量,但易造成食用者中毒。2009年,广州市天河区、增城市出现“廋肉精”中毒病例,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在鸭饲料中添加“苏丹红”化学染色剂,以增加鸭产“红心蛋”的几率;山药、白菜等存储时用“甲酸溶液”喷洒,用以延长农产品保质期。这样的做法确实能够延长此类用农产品保质期,却也带来了严重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第二,制假售假。在一些恶心竞争和诚信意识、组织自律意识、法律意识等不高的地区,存在许多“黑窝点”、“黑作坊”,造成“三无”产品、假冒伪劣食品较多,带来严重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如,用香精、酒精、色素和自来水等制造假冒伪劣的葡萄酒,用香精勾兑质量低劣的白酒;不少中小学校周边的小摊贩无证经营,制造劣质食品,销售给学生,或小商店售卖“五角食品”等廉价商品;一些商家仿冒品牌形象好、影响力高的商品,最常见的有“营养直线”、“康帅傅”、“珠汇啤酒”等,都是仿冒食品。

第三,私屠滥宰。一些屠宰企业、个人不顾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私屠滥宰、违法添加,以至于“注水肉”、“病害肉”等劣质肉类在食品市场上大量涌现,屡禁不止,为食品安全带来严重的安全风险隐患。

第四,区域隐患。一些小作坊、“黑作坊”等小型食品企业生产经营出来的食品卫生不达标、质量不高,不经经验就流向市场,安全隐患十分突出,造成食品安全监管上的不力。

以上四项现象是广州市食品行业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是当前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为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较大程度的困难。究其原因,广州市食品行业之所以存在以上四种安全隐患,一方面在于广州市食品安全标准不完善,相关立法滞后,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力,不能实现对食品生产加工全过程、全方面的监管,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各环节的安全隐患,另一方也在于食品生产经营者缺乏诚信与责任意识,一味的牟取暴利。

我国《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安全上提出了明确的标准要求,但是从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看,当地尚未出台较为完善而全面的食品安全标准,监管标准和监管内容都严重的不清,甚至存在一定的监管空白点,这使得一些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无法被充分的揭露出来。此外,由于食品种类繁多,相对应的标准也较多,且各标准之间存在交叉、重复和矛盾的情况,造成各类食品安全标准的互补性、配套性、协调性较差,影响了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而且,在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过程中,尽管有《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但对违法乱纪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难以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不能伤及皮毛,这是一些不法商贩以身试法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假冒伪劣食品滤除不清的主要原因。因此,继续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明确的食品安全标准,发挥出“严刑重典”作用,严格惩处违法乱纪行为和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切实保障生产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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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7月28日  所属分类:论文检测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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