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查重规定:知网查重小于20%为合格,40%以上延期答辩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教务处网站信息,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的要求是20%内,用知网论文查重,即知网PMLC,全称是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详见下文:

关于2015届本科生学位论文查重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5-14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学位[2010]9号),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以及《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办法》(北化大教发[2014]50号)的要求,现就2015届本科生学位论文查重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1.对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拟参加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随机抽查10%。随机抽查的学生名单由教务处确定。

2.申报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毕业生。

3.参加校级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的毕业生。

二、检测工作程序及要求

  1. 教务处5月20日公布查重抽查名单。
  2. 6月1日中午12:00前,以学院提交抽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文档。文档的名称必须按照“学院-学号-姓名-题目名称”的顺序命名,内容包括摘要、各章节、参考文献,不含程序代码、致谢,文字在同一Word格式文档内,总字数要求为Word字符数统计(计空格)不超过60000字,超过字数部分由指导教师确定免于检查内容;文档的提交采取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验收学生提交的电子版文件后,交本学院教学秘书;教学秘书不得直接接收学生提交的电子文档。

3.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6月2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网上提交及检测。

4.6月3日,教务处将论文检测的全文报告单反馈给各学院。各文字复制比超过20%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本人可提起申诉,填写《2015届本科生学位论文查重申诉书》(见附件1)交学院教学秘书,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人工审核。

5.6月5日前,学院将文字复制比超过20%的毕业设计(论文)最终认定情况填写“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认定结果”(签字盖章,见附件2),报送教务处审批。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的全文报告单将以电子版形式反馈给相应指导教师,作为审核及成绩评定的依据。

6.学院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参加检测。6月10日前,各学院将拟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文档提交教务处(材料提交格式与校级抽查相同)进行检测,检测通过者方可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

三、检测结果及处理办法

检测结果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参照《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办法》(北化大教发[2014]50号)(见附件3)的要求执行。

请各学院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教师认真履行职责,教育学生独立、认真、谨慎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严格按照相关学术规范引用文献,不得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和论文。

 

教务处

2015年5月14日

另外,根据北京化工大学20122届毕业设计(论文)查重通知: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环节工作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稿相似比检测超过20%的学生,视其严重程度和认识态度,分别给予延期答辩、不予答辩直至开除学籍等处分。因此,对本次查重结果超过规定要求的,将分别予以处理。
1. 相似比≥50%的毕业设计(论文),属严重抄袭,不准学生答辩并推迟学生的毕业时间。要求修改毕业设计(论文),申请答辩前需再次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稿接受相似比检测,相似比仍超过20%的,开除学生的学籍。
2. 相似比介于40%~50%之间的毕业设计(论文),退回修改并按延期答辩处理。答辩前须再次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稿接受相似比检测,合格后方可答辩,仍不合格或延期答辩仍不合格的均按延期毕业处理。
3.相似比介于30%-40%之间的毕业设计(论文),退回修改并予以严重警告。
4、相似比介于20%-30%之间的毕业设计(论文),退回修改并予以警告。退回修改的毕业设计(论文)在申请再次答辩前须再次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稿接受相似比检测,合格后方可答辩,仍不合格的按延期毕业处理。

 

原文地址:《关于2015届本科生学位论文查重的通知

原文截图:

北京化工大学本科论文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