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论文检测范文--公允价值估值方法介绍
估值方法都应体现最终的估值结果,即交易方卖出资产可以获得的收入或者清偿负债而所需的成本。不同的交易产生不同的公允价值价格。一般来说,在投资参股、产权交易中,公允价值即现行市价。在清查财产、资产补偿中,公允价值即重置成本。而在转让产权、使用权交易中,公允价值即收益现值。与此对应,不同的估值目、参照条件也应有不同的估值方法。对资产和负债的计量,目前有三种估值方法: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使用时应考虑到所需满足的条件。
(1)市场法
对比最近时期的同类交易或同类公司的交易来核算所需计量的公司或资产的公允价值价值。运用该方法时,应寻找参照物,通过类比等方法核算出计量对象的公允价值。该方法的依据是:市场上已有的参照物的价格信息是已被认同的。例如:调整不同参照物的交易背景、时间、条件,来核算资产及负债的价值。在运用该方法时,应该让计量对象达到可以和参照物比较的要求。因此,交易主体都能接受并认同运用该方法得到的结果。但在前期参照物的寻找有一定的难度,难以获取完全相似的可比公司,而且上市公司通常规模较大且风险较低。所以,市场法主要适合应用于市场活跃、完善的有关交易。
(2)收益法
相对而言,收益法偏向于注重企业以后的发展前途。采用该方法时,应计量估值对象的未来预期收益及取得时所需的风险,具体体现在对预期收益年限、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等参数的确定。因为未来现金流量等参数比较复杂,因此采用加权的算法来确定对象的预期结果,根据周期市场利率确定折现率。由于收益法能够比较真实准确地反映估值对象的本金化价格,所以运用该方法得到的结果能被交易主体所认可。但该方法中对预期收益的预测有一定难度,容易受到估值人员主观判断的影响,并且还存在未来相关信息不可确定等的客观因素,难以确定合理的折现率以反映企业的风险。因此,运用收益法需要较强专业能力的会计人员,而且计量对象的信息必须是正确有把握的。
(3)成本法
成本法把重建或新购被估值对象所需要的成本作为估值对象的公允价值。若估值对象是已经被用过的,应从成本中去除损耗等的减值项目。在应用该方法时,需涉及四个方面的要素。
第一个是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重建对象所需要的成本。由于重建的依据的不同,可将成本归为两类:第一类是按照当今的市场环境,将旧的技术、材料重新回到全新状态所需的成本;第二类按照当今的市场环境,将目前的技术、材料重建成功能近似的对象所需的成本。以上两类都须根据当今的市场环境来进行核算,但第一类通常利用当前状态下的有关信息,更容易、方便进行改进、重建,因此在实务操作中通常选用的是第一类。
第二个是实体性贬值因素。估值对象由于风吹、日晒、雨淋、磨损等客观因素导致的减值,这类减值能够通过肉眼发现。从某个角度来看,计提折旧就反映了这一个因素。
第三个是功能性贬值因素。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旧资产相对落后于当今使用的资产,导致了资源损耗,进一步引起了资产的相对减值。
第四个是经济性贬值因素,主要表现在资产没有得到有效利用。产生该现象的原因是企业外部环境的恶化,例如政策、政治等的变化使得产品的需求下降,导致估值对象贬值,不过这与估值对象自身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在对以上的四个要素进行分析后,估值对象的公允价值公式为“公允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相对而言,成本法更加全面的涵盖了估值对象重建、减值等的内容,但该方法的运用也会受到一定条件的制约,比如是否有准确的历史信息、估值对象能否被重建等。
公允价值估值的方法除了以上的三种基本方法外,另外还有其他的一些方法,例如以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估值对象的公允价值的历史成本法。运用任何方法都需注意其要求。比如,成本法的运用条件是成本决定价格并且资产会贬值,该方法适合应用于管理混乱、通货膨胀严重的情况。在不同情况下,三种基本方法也需要进行选择。市场法偏向现时的信息,收益法偏向未来的信息,而成本法偏向历史信息。在实务操作中,有时需要同时考虑两种及以上方法,然后通过对比,最后得出一个最为精确的估值结果。
《CAS39:公允价值计量》中规定,企业应该把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成三个层次,第一考虑第一层次输入值,第二考虑第二层次输入值,第三考虑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指计量日在活跃市场上相同资产及负债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在除去第一层次输入值后,可以观察到的相关资产及负债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指相关资产及负债的不能够观察到的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最为精确,随后是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是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的层次由输入值的来源所决定。通常,在取得了相同资产及负债的市价后,就应该把其应用到公允价值计量中。运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在活跃市场中,相似的资产及负债的报价;(2)在非活跃市场中,类似的或者相同的资产及负债的报价;(3)除了报价以外的其他能够观察的输入值,包括在正常的报价间隔期间,能够观察到的利率及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及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当不能取得相关资产及负债的输入值或者可行性较差时,才可以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总之,估值技术能够帮助核算出公允价值。运用公允价值时,要充分思考输入值的三个层次。一般情况下采用三种估值方法:市场法、收益法及成本法。与输入值的三个层次相对应,估值技术应首先考虑市场法,再是收益法,最后是成本法。
估值方法的具体运用,会受到一些原因的影响,比如市场的活跃程度等。若活跃程度较高,那么就能够运用市场法,把活跃市场上相同资产及负债的价格或者类似资产及负债调整后的价格作为计量值;若活跃程度不够,则采用收益法或者成本法,把计量对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者现时的重置成本作为基础来进行判断,调整计量值。有关的研究表明,公允价值计量的信息相关性较高,与此同时,市场也开始重视公允价值。新的会计准则规范定义了公允价值的原则、输人层级,提升了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具体体现在《CAS8:资产减值》及《CAS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但在其他的准则中并不具体,例如《CAS3:投资性房地产》。一个原因是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起步比较晚,市场不够活跃,获取相关信息有一定难度;另一原因是准则比较抽象、没有具体的说明。所以目前迫切需要有关机构针对实际问题来完善准则,将指南进一步具体化甚至可以加入一些真实的事件。针对具体的准则,比如CAS3,可以依据性质及用途把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归类,然后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估值方法。具体而言,可以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已经完工并且用于资本增值的投资性房地产;第二类是已经完工并且用于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第三类是正在开发中的投资性房地产。对于第一类,由于金融、产权市场的活跃程度较高,因此能够运用市场法来对其进行估值。同时,因为我国的企业缺少途径获取信息以及专业估值人才的匮乏,建议企业可以寻求第三方例如资产评估机构来获取帮助,一方面,操作可以更加专业,结果也会更加准确;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开支、缩减成本。对于第二类,因为租期较长而且租金相对来说比较固定,可以采用收益法。在租金折现值之上,调整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第三类,因为参照物不多,获取市场信息存在一定难度,而且由于没有完工也不清楚其未来收益,因此采用成本法更加合适。
总之,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方法进行估值。我国的市场经济起步较晚,确实有很多需要改进的方面,但同时也应该规范估值计量时的实际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