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查重论文样例--中国养老保障体系现状
世界银行在1994年《防止老龄危机:保护老年人即促进经济增长》报告中提出了“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结构这一概念,体现了新古典经济学派对于养老保险的政策主张。[1] 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障体系也有三大支柱,分别为:公共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个人储蓄性养老计划。公共养老保险,是指政府向全社会推行并且强制执行的养老政策,就目前状况来看,此种养老保障体系属于社会养老保险,多采用现收现付的模式;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是由私人发起并管理的计划,根据私人发行方式的不同执行方式也各有不同。这种养老政策的管理基本由市场控制,如商业保险公司之类的金融机构来管理运营,在世界中占很大比例的国家都将这一计划划为商业养老保险的范围内;个人储蓄性养老计划,是在投保人还在工作时为了以后的养老做出计划,定期存储资金以保障自己在退休后获得更多的收入,是商业养老保险的原型,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来激励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概括来看,第一种养老计划是国家发行的为了保障社会公平稳定的养老政策,而其他两种都属于商业养老保险,是消费者自我保障的形式。这三种计划相辅相成,有效的促进了社会的和平发展和经济的平稳运行,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我国面临人口老龄化的尴尬局面,实现了收入再分配、储蓄和保险三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