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规范研究生的学术行为,学校决定对申请学位的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
一、检测对象与过程
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和各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论文送审前一周左右,由学院统一向学位与培养办公室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稿全文(具体提交方法和时间将另行通知),学位与培养办公室对提交的论文进行检测。
二、相似性检测及检测结果处理
1. 论文相似检测采用文字复制百分比进行度量。文字复制百分比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 比。
2.对于理工科专业,被检测论文的整体文字复制百分比<25% 视为通过检测,检测通过的论文方可进行论文评阅。
被检测论文的整体文字复制百分比≥25%视为未通过检测。检测未通过的论文必须进行修改并列入盲审名单。论文整体文字复制百分比≥25%且<45%的论文的修改时间不少于1个月。论文整体的文字复制百分比≥45%的论文,或主要章节的单章文字复制百分比≥35%的 论文,其修改时间不少于 3 个月,并将学生姓名、导师姓名书面通 报到相关学院,学院应采取措施,督促学生修改和完善论文。
3. 对于文科专业,被检测论文的整体文字复制百分比<30%视 为通过检测,检测通过的论文方可进行论文评阅。
被检测论文的整体文字复制百分比≥30%视为未通过检测。检测 未通过的论文必须进行修改并列入盲审名单。论文整体文字复制百分比≥30%且<50%的论文的修改时间不少于 1个月。论文整体的文字 复制百分比≥50%的论文,或主要章节的单章文字复制百分比≥40%的 论文,其修改时间不少于 3 个月,并将学生姓名、导师姓名书面通 报到相关学院,学院应采取措施,督促学生修改和完善论文。
4.对检测不通过的学位论文,学位与培养办公室提供简明的检 测报告。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同意方可进行重新检测。如果论文第二 次检测仍不通过,则视为“学术失范行为”,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研 究生学术规范》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
1.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2.学位与培养办公室不接受任何其他论文的检测委托。
3.请各学院和各位导师加强对学位申请人的论文管理,杜绝抄 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
4.本规定由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