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查重规定:使用知网PMLC系统进行检测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处网站信息,本科生毕业论文需要用知网论文查重,即知网PMLC系统, 全称是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详见下文:

 

 关于做好2014 届毕业论文(设计)近期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直接反映了学校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三次创业”的指导精神,配合今年学校机构调整与制度改革,教务委员会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权限进行了重新切割,今后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以二级学院为主,教务委员会对此项工作的重点在于协调、督促、抽查和考核,每次抽查和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学校对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为做好2014 届毕业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关,杜绝抄袭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苏教研〔2013〕1 号)要求,结合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教务委员会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增强师生学术自律意识,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杜绝论文(设计)撰写中抄袭、篡改等各种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今年将继续使用“PMLC 系统”(即“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2014 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检测。为了便于PMLC 系统对毕业论文检测结果进行统计,上传系统检测的毕业论文正文文件名一律采取“学院_学号_姓名”方式进行命名,特别注意中间一定是下划线。

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实行“二级学院全面检测为主,教务委员会抽查为辅”的原则。学生在申请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各二级学院要在通知学生进行自查的基础上,使用PMLC 系统对本学院所有拟参加答辩的论文(设计)进行全面检测,并在5 月23 日前将检测结果报送教务委员实践教学中心,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符合要求。

根据《南京审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2013 年修订)第三十四条规定:“毕业论文(设计)重合度超过20%以上的,成绩评定为不合格”。二级学院可以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对毕业论文(设计)重合度的数值作出相应调整,并将调整依据以书面申请的形式,经学院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委员会和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同意,于正式答辩工作开始前提交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备案后,方可生效。

答辩成绩评定后学校将成立由校内外专家联合组成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工作组,对各专业通过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对于成绩评定不合理、存在严重抄袭等问题的毕业论文(设计),将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理;同时对指导教师按“南京审计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追究责任。

二、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南京审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2012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对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采取切实措施,保证论文指导的人员到位、时间到位、方案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完成,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质量和答辩的一次通过率,稳定学生情绪。
各二级学院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负总责,针对本院学生毕业论文的实际完成情况,督促相关师生对毕业论文进一步修改和提高。指导教师作为直接责任人,对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负全责。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指导教师应保证足够的指导量,并提出具体、明确、个性化的指导意见,杜绝千篇一律的格式化评语。对于不按要求写作或存在抄袭现象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改进;对于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得同意其参加论文答辩,并对学生提出明确修改要求,同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各二级学院应实行答辩前评阅、审查,评阅教师对照《南京审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参考评分标准》提出“同意答辩”或“暂缓答辩”的建议。

3.答辩安排与成绩评定。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应明确答辩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并根据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成立若干答辩小组。各答辩小组应对所有参加答辩的学生统一标准、统一要求,严格按照论文(设计)写作质量和答辩质量评定论文成绩,给出具体评定意见。

三、近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安排

第11-13 周安排毕业论文答辩,13 周(5 月16 日前)向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提交论文答辩相关材料(含答辩分组名单、答辩领导小组名单、答辩时间安排);

第13-14 周对预答辩的毕业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14 周(5 月23日前)提交抽检结果电子稿;

第16 周(6 月6 日前)完成所有答辩工作;

第17 周(6 月11 日前)提交学生毕业论文成绩;

第18 周 (6 月20 日前)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评名单,并报送相关全套材料;

第19 周(6 月27 日前)报送毕业论文(设计)全套电子材料。

四、其他说明

1.二级学院需要教务委员会帮助协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如:

论文检测账号的获取、相关问题的咨询等,可及时与教务委员会实践教学中心联系,联系电话:58318569,联系人:唐老师。

2.本届毕业论文纸质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按学校要求整理装订,自行检查验收后,直接送学校档案馆保存,教务委员会不再进行统一验收送存。

特此通知

教务委员会
2014 年4 月28 日

原文链接:http://jw.nau.edu.cn/announcement/showannouncement.action?announcement.id=1620

原文截图:

南京审计大学本科论文检测